【資料圖】
8月17日,和龍森林公安分局的民警放歸一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雀鷹。
8月13日,該分局長紅派出所民警在巡邏至長廣線8公里處時,發(fā)現(xiàn)一只鳥兒臥在路旁。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其腿部有明顯抓傷,身體虛弱,暫時不能飛行。
于是,民警將鳥兒帶回派出所,并聯(lián)系了當(dāng)?shù)匾吧鷦游锞戎?,告知其受傷情況。經(jīng)專業(yè)人士鑒定,該鳥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雀鷹,是隼形目鷹科,猛禽。在雀鷹的食物中,大部分都是鼠類動物,因此雀鷹被稱為“捕鼠能手”。民警耐心為其消毒處理傷口,投喂食物和水。雀鷹的狀態(tài)逐漸好轉(zhuǎn)。
17日,在具備野外放歸的條件下,民警將這只雀鷹帶到適宜地點放歸大自然。
延邊晨報全媒體記者 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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