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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99輛單位通勤班車申用公交專用道
6月1日起,北京市實施公交專用道優化調整措施,經交通部門核定的單位通勤班車允許按規定使用公交專用道。5月30日,北京市交通委網站公布《關于核定單位通勤班車使用公交專用車道有關服務事項的規則(試行)》,明確辦理規則等內容。據北京市交通委統計,截至6月8日,市交通部門累計受理單位通勤班車服務事項200件,辦結200件,其中線上85件、線下115件,共涉及單位通勤班車299輛。
結合開放辦理以來群眾咨詢較多的問題,北京市交通部門進行詳細解答。首先,到底是誰能申請使用公交專用道呢?北京市交通委明確,通勤班車的辦理主體為申請使用公交專用道的用車單位,即在京辦公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需要注意的是,承運的客運企業不能辦理。
其次是在哪可以辦理?目前,市民可通過線上和線下兩種渠道辦理。線下可在各區交通運輸政務服務窗口咨詢、辦理;線上可在首都之窗、市交通委官方網站辦理。注:線上辦理需在首都之窗注冊賬號。
再次是什么樣的車可以辦理?據介紹,通勤班車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自有京籍大客車(行駛證標明“20座及以上”“大型客車”),或租用有營運資質的大客車(京B號牌)。二是車輛年度檢驗在有效期內,車輛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已處理完畢且一年內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記錄。三是通勤班車有固定的行駛路線,起訖地一端應在辦公場所。需要注意的是,20座以下的單位通勤班車按照原有的通行規定行駛,不在公交專用道優化調整范圍內。
從車輛產權性質上看,單位通勤班車可以是自有車輛,也就是本單位名下的車輛。如果租用車輛,應租用有營運資質的車輛,也就是京B號牌的大客車。
最后是辦理成功后,何時可以使用和如何使用公交專用道?北京市交通委介紹,審批自申請材料提交后的3個工作日之內辦結。線上辦理的,可以直接在網上查詢結果;線下辦理的,辦理時可以選擇結果送達方式,可以線上送達也可以窗口自取。辦理通過后,在收到辦結通知書次日起,可以按照《辦結通知書》中寫明的公交專用道通行,使用期限最長一年。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單位通勤班車只能在《辦結通知書》中標明的公交專用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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