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上“兒童”標簽食品價格就能翻數倍?網紅兒童食品調查:宣稱補鈣補蛋白質食品配料表中藏“江湖”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發布關于兒童預包裝食品調查報告。報告對網上熱銷的十余種帶有“兒童”字樣的預包裝食品進行分析對比,并做出相應法律提示與建議。
北京青年報記者通過網絡電商平臺,對部分熱銷的,且標有“兒童食品”標簽的產品進行了對比。發現部分兒童食品配料表與普通食品無異,價格卻高上數倍,另外一些宣稱補鈣、補蛋白質的食品,都在配料表中下足了工夫,利用“再制品”替代家長概念中的食品。
兒童醬油鈉含量與一般減鹽醬油相差不大 但貼上“兒童”標簽后價格提高近50%
北青報記者隨機走訪了11位寶媽,其中9位表示平日中注重兒童飲食的配料,會特意選購帶有“兒童”字樣的食品及調味品,一位寶媽表示會查看成分表中的內容,對比后酌情購買,一位寶媽認為兒童食品及調味品屬于“智商稅”,很少購買相應產品。
而11名寶媽,在日常生活中為孩子制作膳食,都無疑會選擇“兒童醬油”。北青報記者在電商購物平臺上搜索了5款標注“兒童”標簽的醬油,發現兒童醬油的營銷熱點就是“減鹽”。
北京胸科醫院營養科專家李卓告訴北青報記者,食品中的食用鹽含量,主要需要參照成分表中的納含量,而后面所標注的NRV%,意味著使用標注單位的該食品后,滿足普通成人人體每天攝入相應成分的占比。
北青報記者發現,5款兒童醬油的鈉含量在445mg/10ml左右,最低的306mg/10ml,最高是540mg/10ml,由于是兒童裝,每瓶凈含量在100ml或150ml,價格維持在22至39.8元之間。
而對比市面上的其他類型醬油,一般醬油的鈉含量在556mg/10g左右,雖然兒童醬油確實比普通醬油的鈉含量低,但是與一般的減鹽醬油相比,兩者鈉含量差別并不大。北青報記者隨即選取了5款減鹽醬油,發現其中鈉含量在396mg/10ml左右,但價格方面,一瓶480ml或500ml的減鹽醬油,僅需20元左右,是兒童醬油的1/5。
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近期發布的“關于兒童預包裝食品調查報告”中,包括兒童醬油相關內容。該部分中顯示,“經調查顯示,完全相同的配料表、營養成分表以及容量的醬油,加上兒童醬油的標識后,其價格就漲了近50%,更是一般減鹽醬油的4.9倍。”
兒童鱈魚腸用“復合調味料”掩蓋鈉含量 鱈魚糜與鱈魚肉營養價值不同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近期發布的“關于兒童預包裝食品調查報告”統計的熱銷的兒童食品中,還有一種鱈魚腸。
北青報記者同樣通過網絡電商平臺,選取了7款熱銷的鱈魚腸,發現其中有5款的配料表中雖沒有寫食用鹽,但標注為復合調味料(復合調味料中最主要的原料就是咸味料,也就是食用鹽等),4款主要配方為冷凍鱈魚肉糜。
從鈉含量來計算,鱈魚腸的鈉含量在500mg/100g至774mg/100g之間,以鱈魚腸產品每根20g計算,一根鱈魚腸的鈉含量就是100mg至154.8mg。
另外,據了解,鱈魚腸另一個營銷熱點之一是“蛋白質含量高”,多款鱈魚腸產品宣稱鱈魚腸蛋白質含量約等于3倍牛奶,以顯示該產品可以為兒童提供更多蛋白質。
但從7款鱈魚腸的蛋白質含量來看,在7.6-12.2g/ 100g之間,根據《中國食物成分表》(第六版),100g純牛奶含蛋白質為3.3g。
從兩者的比較值來看,每100g的鱈魚腸蛋白質含量確實大致是牛奶的2.3-3.7倍。但是按照每盒牛奶 200ml計算,一盒牛奶的蛋白質約6.6g。一根鱈魚腸每只20g左右,蛋白質含量在1.5-2.4g之間,也就是說,兒童需要每天吃3至6支鱈魚腸才能相當于一盒牛奶的蛋白質含量。
但與此同時,就意味著孩子將攝入300mg至900mg的鈉。此外,記者發現,鱈魚腸的原料標注為冷凍鱈魚肉糜的成分表中,標出了更多的食品添加劑。
李卓表示,2歲以內的幼兒,每天鹽分攝入量最好不超過2g,4歲以下幼兒,每天鹽分攝入量最好不超過3g。她認為,如果孩子為了補充了一盒牛奶的蛋白質,卻因此攝取了超量的鈉以及食品添加劑,效果并不一定是好的。
同時李卓告訴北青報記者,“冷凍鱈魚糜與鱈魚肉的營養價值肯定是不一樣的,首先,冷凍之后鱈魚肉糜中會添加淀粉,同等重量下不可能擁有同等的肉質蛋白,另外,會添加其他魚類的肉碎及添加劑,而且冷凍之后,除了營養方面的流失外,對于食品的安全問題也會有影響。”
另外,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在報告中認為,“鱈魚肉糜制成的鱈魚腸稱之為魚腸更為合適”,“商家在宣傳時往往提到鱈魚含量高(如鱈魚含量≥ 60%),家長如果不了解鱈魚肉與鱈魚糜的區別,很容易被誤導”。
奶酪棒并不是“棒棒形狀的奶酪” 包裝上標注含量占比很重要
另外,在報告中顯示的另一種熱銷品為奶酪棒。
據了解,奶酪是經過濃縮發酵的牛奶,含有豐富的蛋白質、脂肪、鈣、磷、維生素A、維生素B12等,北青報記者走訪的11位寶媽也均認為奶酪棒的營養價值與奶酪相似。
但北青報記者通過查看多種品牌的奶酪棒后發現,大多標注為再制干酪制品。李卓表示,實際上再制干酪是通過加入水、奶油、稀奶油、食用鹽、白砂糖以及各種食品添加劑和食品香精調制而成的。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在報告中稱,工作人員選取了電商平臺熱賣的10款兒童奶酪棒,發現均含有添加劑、食用凝膠外,鈉和糖的含量也不低。
奶酪棒的一個宣傳熱點是“高鈣”,吃奶酪棒雖然可以補鈣,但同時也會攝取更多的鈉、糖和添加劑。此外,奶酪棒中雖有奶酪,但含量差別大,不能簡單將奶酪棒等同于奶酪的營養價值。
北青報記者也發現,市面上的兒童奶酪棒中均含有添加劑。從奶酪棒的配料表中可以看出,其中均含有刺槐豆膠、明膠和黃原膠,大部分還含有六偏磷酸鈉、檸檬酸鈉、磷酸氫二鈉山梨酸鉀等添加劑及防腐劑。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律師王芳表示,由于目前的《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規定,預包裝食品在標簽上只強制要求標識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這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的含量值,因此無法在營養成分表中看出糖含量(糖被計入到碳水化合物中)。不過,《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規定,各種配料應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過 2% 的配料可以不按遞減順序排列。因此,從食品配料表的順序可以大致看出糖的含量高低。
她表示,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調查的10款奶酪棒中,有9款添加白砂糖,其中有6款排在第三位,2款排在第四位,還有1款排在第二位。可以推測出,奶酪棒中的糖含量是比較高的。
另外,這10款奶酪棒中的鈉含量在139mg/100g—365mg/100g之間,每支(20 克)的鈉含量在 27.8mg—73mg之間,如果兒童吃三支奶酪棒,攝取的鈉含量最高可達到217.8mg。
另外,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報告中認為,“高鈣”的奶酪棒在“補鈣”的同時,也會過多攝入鈉、糖和食品添加劑。這10款奶酪棒的營銷熱點之一都是“高鈣”,如宣稱“4倍牛奶鈣”“5倍牛奶鈣”“6倍牛奶鈣”。根據《中國食物成分表》(第六版),100g純牛奶鈣含量為107mg。以此為標準來看,這10款奶酪棒中的鈣含量確實比較高(鈣含量大多在 400mg/100g至700mg/100g之間)。
但奶酪棒的奶酪含量差別較大。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在報告中,提到,在工作人員對10款奶酪棒進行對比時發現,有6款標注了干酪含量,有3款是≥55%,2款≥51%,還有1款含量最高,≥70%。其他4款則無標示,從這4款的配料表排序來看,干酪排在第二位,第一位的是水。
“國家對再制干酪(奶酪棒在產品類別上屬于再制干酪)的標準是奶酪占15%及以上即符合標準,所以無標示的4款奶酪棒,干酪含量應該較低。因此,奶酪棒并不是‘棒棒形狀的奶酪’。”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王芳表示。
同時,李卓表示,“再制干酪里干酪含量占據一定比例,才具有營養價值,但制作奶酪的過程中鈉含量是升高的,相應的,為了調味,里面會添加各類食品添加劑、糖分、鹽分等,也只會成為補充營養的減分項。”
專業人士:目前國內缺乏兒童食品相關標準 建議加強監督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于旭坤表示,越來越多的家長傾向于購買有“兒童食品”字樣的產品,認為“兒童食品”成分配料更安全,擁有更高的食品安全等級。然而,目前我國僅對0-3歲嬰幼兒配方奶粉和輔食有明確的食品標準,對于3歲以上兒童,其食品生產和包裝標簽則并無特別標準,主要依據還是《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等成人版法律規定。
“我們在調查中也發現,兒童預包裝食品普遍存在委托生產情況。”于旭坤表示,在委托生產中,品牌方(委托方)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渠道,具體的加工任務則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托同類產品的其他廠家(受托方)生產,并在產品上貼上自己的品牌商標。而這些代工廠分布至各個省份之間,委托方很難實時監控,產品質量和安全存在隱患。
從調研結果來看,多數兒童食品的鈉、糖含量較高,部分兒童食品有過多的食品添加劑。兒童身體處于快速發育時期以及代謝能力低的特點,要求其飲食中營養素全面、均衡,少鹽、糖、油,少添加劑。
因此于旭坤建議,可以根據《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的有關規定,順應“三減三健”的要求,制定兒童食品中的鈉、糖、脂肪的標準、營養素添加標準、使用添加劑的種類和限量,以及農藥殘留量標準,生產更多符合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健康優質產品。
另外,她認為,目前市面上以“兒童”命名的食品大多屬于普通食品范疇,其安全性、營養性與普通食品沒有區別。然而,標有“兒童”字樣的食品或在營銷中宣稱適合兒童食用的食品,本身就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據了解,2020年7月27日發布的《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 ( 征求意見稿 )》已有相關規定:“沒有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等規定的,食品標識上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圖案明示、暗示或者強調產品適合嬰幼兒、兒童、老人、孕婦等特定人群。”但由于該辦法尚未生效,因此對兒童食品營銷的監管仍屬空白。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建議對兒童食品的生產銷售加強監管,建立兒童食品認證、標識制度,出臺兒童食品生產、銷售監管辦法,提高兒童食品生產與市場營銷的準入門檻,杜絕引人誤解的營銷宣傳。同時,建議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設立專門的兒童食品監管機構,理順兒童食品監管部門的職責,細化兒童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并建議推廣使用食品正面標簽,引導父母購買更健康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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