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山東聊城,網傳東阿縣一名女“交警”辱罵市民,揚言“弄死你”,還準備踢踹騎電動車的女子,隨后被同事架走。
(資料圖)
7月4日凌晨,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東阿大隊發布情況通報:
2023年6月23日下午,該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帶領輔警在文化街與府前街路口開展騎乘電動自行車不規范佩戴頭盔專項整治行動,16時許,輔警史某某(女)發現賀某某(女)騎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遂上前對其進行提醒勸導。賀某某拒不配合勸導,與史某某發生爭執及肢體沖突,造成史某某手部擦傷,史某某情緒失控做出過激言行,被共同執勤的同事及時制止。目前,史某某已被調離一線輔助執法崗位并配合調查處理。
通報稱,針對此次事件暴露出的問題,將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隊伍管理,規范民輔警執法執勤行為。同時,也歡迎廣大群眾繼續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予以監督。
通報截圖
網友熱議
此事一經曝光,也引發了網友熱議。
京報銳評:
執法邊界不容“失控”
從交警大隊的官方通報中可以看出,賀某某的確是未戴頭盔在先、拒不配合在后,不光個人騎行存在安全隱患,還擾亂了交通執法秩序。但此事之所以引發輿論關注,不是應該不應該執法,而是面對違規且不配合的騎行者,交通執法者能不能暴跳如雷、出言不遜?
“弄死你”,語氣蠻橫,態度囂張。因為一點糾紛就叫嚷弄死人家,既違背公序良俗,更違反法律規定,普通民眾尚且不可為,遑論執法人員?相信這些道理,輔警心里也清楚得很。“我弄死你”,也許是其情緒激動時脫口而出的氣話,但也可以看出,其對執法形象毫不在乎,并且欠缺對法律的敬畏。
生活中遇到矛盾糾紛,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點情緒;雙方言語激烈,更容易導致情緒激動。不過,情緒激動最好不要上升到情緒失控,尤其是身穿警服。作為輔警,一言一行代表的都不再是個人,而是交警隊伍的形象;一記飛腿,雖然沒有踢到市民身上,但已經暴露了職業素養的匱乏;大聲訓斥,隨便罵臟話,甚至發出“我弄死你”的威脅,不僅激化和市民的矛盾,而且也在給執法隊伍抹黑。
騎電動車不戴頭盔的現象較為普遍,市民拒不配合交通執法的情況也不少見。作為執法人員,既要耐心地做好解釋工作,又要嚴格按照交通法規予以懲戒;遇到市民抗法,也應該有規范的應對措施,怎么能演變成謾罵乃至要動拳腳?對于執法者來說,為民服務首先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因為被執法者的言語頂撞或者不配合,就火冒三丈,視之為“私人恩怨”,將嚴肅的執法演變成“單打獨斗”。就拿涉事輔警來說,簡單粗暴的作風,囂張跋扈的言行,顯然大大超出了職權范圍,很容易被誤解為來自身上警服的優越感,從而傷害執法者和百姓間的感情。
史某某已被調離崗位,東阿交警大隊表示要對問題舉一反三,規范民輔警執法執勤行為。這是對個別執法者因情緒失控損害隊伍形象等不理智、不規矩行為的喝止,也是對其他執法人員的警示。心中沒有執法為民的“情”,早晚會在行動上失了執法人員身份的“控”。期望“弄死你”之類的口頭語,在所有執法過程中從此銷聲匿跡。
北京日報(ID:Beijing_Daily)評論員 辛音,部分參考東阿交警大隊、網友評論
來源:北京日報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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