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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學法律的,卻走上違法犯罪的歧途,對他人、自己都造成了嚴重危害,真是悔不當初。”近日,和龍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冒充律師實施詐騙的案件,被告人薛某悔恨地低下了頭。
2022年10月,需要打官司的陳某從朋友處結識了“律師”薛某,薛某一邊向陳某了解案子情況,一邊煞有介事地提出了一些“專業”的法律意見,并信誓旦旦保證這個官司“穩贏不輸”。陳某病急亂投醫,信以為真。見陳某如此信任自己,“薛律師”便借此機會要求陳某支付起訴費用。
薛某是一名法學專業畢業生,學習法律專業多年,卻一直沒能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消除陳某顧慮,薛某在網上購買了偽造的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證、中國律師徽章,與陳某簽訂了委托代理合同,并開通多個微信小號,將小號名稱備注為某法院庭長,虛構聊天內容后截圖發給陳某,取得其信任。為了打贏官司,陳某對“薛律師”的各種收費項目照單全收,先后多次支付代理費、訴訟費、交通費、執行費等共計49萬余元。
和龍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考慮被告人薛某的犯罪事實和情節、危害程度、悔罪表現,對其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同時責令被告人薛某退賠被害人陳某的經濟損失。
和龍市人民法院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在尋求法律服務和幫助時一定要擦亮雙眼,仔細核對對方是否持有有效律師執業證書,可以在中國法律服務網的官方網站或微信公眾號查詢律師事務所及律師信息。訴訟過程中,可通過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咨詢電話等方式,詢問案件辦理進展情況。要警惕那些自稱“有關系”或者“打包票”的“律師”,不要輕信陌生人的法律幫助,遇到頻繁索要財物或者要求提供各種網絡支付碼等情形,需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以免掉入犯罪分子精心設計的陷阱。
延邊日報全媒體記者黃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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