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養犬管理,規范養犬行為,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據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禁止在城市建成區飼養烈性犬”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就烈性犬的認定標準和相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禁養烈性犬品種名錄
【資料圖】
(一)烈性犬品種包括:1.藏獒(Tibetan Mastiff,即西藏獒犬);2.阿富汗獵犬(Afghan Hound);3.阿根廷杜高犬(Dogo Argentino);4.阿根廷(獒)犬(Argentinian Mastiff);5.埃什特雷拉山地犬(Estrela Mountain Dog);6.愛爾蘭獵狼犬(Irish Wolfhound);7.貝林登(頓)梗犬(Bedlington Terrier,羅絲貝林梗犬);8.比利獵犬(Billy);9.比利牛斯獒犬(Pyrenean Mastiff,又名比利牛斯馬斯丁犬、迪派瑞尼獒);10.比利時牧羊犬〔即比利時坦比連犬(Belgian Tervueren,又名特弗倫犬、特武倫犬)、比利時馬犬(Belgian Malinois,又名馬里奴阿犬、馬林諾斯犬)、格羅安達犬〕;11.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又名(美國)比特斗牛梗(犬)〕;12.邊境梗犬(Border Terrier);13.波音達獵犬(Pointer,又名德國短毛指示犬、德國向導犬、德國潘音打犬);14.伯恩山犬(Bernese Mountain Dog,又名伯爾尼茲山地犬、伯尼爾森嫩獵犬、伯尼塞牧牛犬);15.大白熊犬(Great Pyrenees,又名比利牛斯山犬Pyrenean Mauntain Dog);16.大丹犬(Great Dane,別稱德國犬、大丹狗、德國獒犬);17.大加斯科-圣通日犬(Grand Gascon-saintongeois);18.大藍加斯科涅獵犬(Grand Blue De Gascogne);19.大髯犬(Giant Schnauzer,又名大型雪納瑞);20.德國牧羊犬(German Shepherd Dog);21.斗牛獒犬(Bull Mastiff,又名英國斗牛犬);22.多伯曼犬〔Doberman,又名Doberman Pinscher(多伯曼平犬、杜賓犬、篤賓犬)〕;23.俄羅斯高加索(山)犬(Caucasian Ovcharka);24.波爾多犬〔Doguede Bordeaux,又名法國(波爾多)獒犬、波爾多斗牛犬〕;25.法國狼犬(Beauceron);26.捷克福斯克犬(Czesky Fousek);27.凱利(麗)藍梗犬(Kerry Blue Terrier,又名愛爾蘭梗);28.可蒙犬(Komondor,俗稱“拖把犬”,又名克蒙多犬);29.蘭西爾犬(Landseer,又名蘭西爾紐芬蘭犬、黑白紐芬蘭犬);30.意大利靈提(緹)犬(Greyhound,又名格力犬);31.非洲獵獅犬(African Lion Hound,又名羅德西亞背脊犬);32.馬雷馬牧羊犬(Maremma Sheepdog);33.(英國)馬士提夫犬(Mastiff,別稱獒犬);34.(美國)斯塔福梗犬(Staffordshire Bull Terrier);35.拿波里獒犬〔Neapolitan Mastiff,又名意大利紐(扭)波(玻)利頓(獒)犬、(意大利)那不勒斯獒犬、拿破侖獒〕;36.牛頭梗(犬)(Bull Terrier);37.紐芬蘭犬(Newfoundland);38.拳師犬(Boxer);39.日本土佐犬(Tosa Inu);40.沙克犬(Saluki);41.圣伯納(德)犬(Saint Bernard,又名阿爾卑斯山獒);42.斯皮諾犬(Spinone);43.蘇俄牧羊犬(Borzoi,又名俄羅斯牧羊犬、俄國靈緹、俄羅斯獵狼犬);44.威瑪(獵)犬(Weimaraner,又名魏瑪沃斯特獵犬);45.西班牙加納利犬(Canary dog);46.雪達(獵)犬(Setter,又名賽特犬、塞特犬,包括愛爾蘭雪達犬、英國雪達犬、戈登雪達犬和愛爾蘭紅白雪達犬);47.(英國)尋血獵犬(Blood Hound,又名圣·休伯特獵犬St.hubert Hound)等共計47種,以及由專業權威機構認定的其他烈性犬類。
(二)軍警及正規動物園、相關科研單位因工作需要飼養的工作用犬、護衛犬不受此限制,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禁養區域
鯉城區、豐澤區、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全境,洛江區、泉港區中心城區及其城鎮建成區,臺商投資區和各縣(市)城鎮建成區。
三、相關法律責任
養犬單位和個人要自覺遵守本通告相關規定,主動配合犬類執法監督檢查,不得拒絕、阻攔執法人員執行公務。
1.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請在禁養區域飼養烈性犬的飼養單位和個人自行妥善處理犬只。逾期未處理的,將根據《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可以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公安機關予以配合”。
2.個人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必須佩束牽引帶,犬只在城市道路、公共場所排泄的糞便應即時消除。根據《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未即時清除糞便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攜帶犬只外出未束牽引帶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3.根據《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流浪犬只清理,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予以配合”。對于市民舉報或巡查中發現的無人看管的犬只,將按照流浪犬方式由委托的專業捕捉隊伍實施捕捉。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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